“男子猛推峨眉山猴子”引众怒,官方通报
近日,官方通报“一男子推峨眉山崖边进食猴子,男猛险致其坠崖”的推峨视频在网络上传播,引发热议,眉山相关话题登上热搜。猴引
5月7日下午,众怒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:视频之事发生于2026年5月4日下午,官方通报地点在景区雷洞坪区域,男猛并非网传悬崖危险路段,推峨一男性游客游经此地时,眉山推搡路边栏杆上进食猴子,猴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,众怒造成不良的官方通报社会影响。景区已查找到该男子,男猛并核实了其身份,推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,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也进行了认错和道歉。该男子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,为此,根据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文明行为相关管理规定,景区决定将其列入“不文明游客黑名单”,3年内禁止进入峨眉山景区。

峨眉山藏酋猴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,峨眉山景区呼吁广大游客遵守景区管理规定,自觉保护野生动物,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,不投喂、不挑逗、不伤害,共同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和生态文明。
据媒体此前报道,网传视频显示,峨眉山景区雷洞坪附近一处步行道上,一只猴子蹲坐在悬崖护栏上,双手剥橘子正安静进食。突然,一黑衣男子冲上前,双手推猴子,险致猴子掉落。事后该男子嬉笑着跑开。视频发布者称,该男子的行为“把猴吓一跳,把我也吓一跳”。

图源:视频截图
有很多网友认为该男子行为不妥,有人留言称:“这次我站猴子”,还有网友表示:“猴子也是活生生的生命”。
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告诉媒体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21条、第48条的规定,该男子的行为完全是一种非理性之举,若后果是造成猴子摔下悬崖死亡,则是一种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,行政上可能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但若是猴子主动进攻游客,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,采取措施造成猴子损害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19条第三款的规定,游客不承担法律责任。”郭刚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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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焦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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